一臺自動售貨機的自白
發布日期:2021-01-25 作者:小米 點擊:
我是一臺自動售貨機
生活在游人如織的公園里
以前我見過很多人
他們看見我
常常喜笑顏開
但不知道為什么
Z近來找我的人越來越少
讓我頗感孤獨無聊
有時候,有小朋友拉著媽媽要跑向我,但是只聽見那個阿姨說,“還想要肚子疼是不是,這里的東西不能喝,媽媽去超市給你買......”;
有時候是剛打完籃球結伴過來的小哥哥,左看看右看看,然后圍著我轉上一轉,悻悻地說一句:“這都看不到生產日期,商家資質和聯系方式也沒有,萬一買到過期飲品,就只能自認倒霉了,算了,我們還是多走幾步,去超市里買吧?!比缓笥纸Y伴走了,只留下滿是失落的我。
2020年10月12日,我像往常一樣曬著太陽,只見兩名穿著西裝帶著檢徽的小哥哥快步走到我面前,圍著我轉來轉去,又拿出照相機對著我拍來拍去,還面色嚴肅地在一旁商討著什么。
我豎起耳朵聽見他們說:“的確是沒有公示經營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等信息,消費者對于到期食品的更換情況不知情,購買到問題食品無法聯系商家維權,不僅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還存在食品安全隱患?!?/p>
聽到這里
我終于明白
為什么大家都不再來找我了
我又是難過又是愧疚
這可怎么辦才好呢?
小哥哥仿佛看穿了我,嘆了口氣繼續說到,“自動售貨設備作為新興的商業零售形式,因其方便、快捷受到廣大群眾的青睞。但是無人售貨不代表無人監管,自動售貨機更不能成為食品安全監管的盲點。根據《湖北省食品安全條例》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利用自動售貨設備從事食品銷售的,應當在自動售貨設備的顯著位置公示經營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等信息。自動售貨設備、商品及其放置地點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條例,對到期食品應當及時更換?!@些無人售貨設備的運營資質是否合格,其售賣的食品進貨渠道是否正規,過期食品是否及時更換,消費者購買到問題食品后如何維權,都應該得到行政機關的有效監管,看來必須要就這件事對市場監管部門發出檢察建議了?!?/p>
過了幾天,又來了一群人,他們把我肚子里的零食飲料全給拿出來,逐一檢查,還給我貼上了姓名牌。
原來之前給我拍照的小哥哥是石首市檢察院的工作人員,聽說他們后來給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出了檢察建議書。
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檢察建議書后,對全市利用自動售貨設備從事食品銷售的經營戶分別進行了約談,并下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同時要求經營戶們深入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及《湖北省食品安全條例》,強化其依法經營的理念。市場監督管理局還組織了對我遍布全市的兄弟姐妹們開展安全專項監督檢查,確保食品質量。據說還把我們兄弟姐妹納入了日常監管范圍,以確保我們肚子里的食品安全,讓我們能更好的為大家服務!
漸漸地
來找我的人又多了起來
我真的太高興了
這些都要感謝
檢察院和市場監督管理局
如果不是他們
我可能會失去大家的喜愛
變成一臺無人問津的
如今
我又能長長久久的
為需要的人們
送上解渴的飲品啦~